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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我国调整300多项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
2007-06-15 09:19  文章来源:缙云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自6月1日起,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。其中,对142项“两高一资”(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资源性)产品加征出口关税。
在被加征出口关税的142项产品中,有80多项钢铁产品将被进一步加征5%—10%的出口关税,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、板材、型材以及其它钢材产品。同时,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、钢锭、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也由10%提高至15%。钢材出口成本将增10%以上。这些措施的推出,有利于控制钢材等相关高能耗、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,有利于正确引导投资,促进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,提升技术含量和附加值。
此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政策,将对209项资源性产品、零部件类及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。其中,煤炭、燃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为0%—3%;排液泵、密封件、轴承及阀门等零件、空调和冰箱用压缩机及其零件、工程机械零件、照相机零件、电视机零件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为2%—6%。此举有利于降低贸易顺差,优化进出口结构,减少贸易摩擦。
另外,财政部还开征了天然石墨、稀土金属、部分有色金属废碎料等产品10%的出口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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